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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公共物品

1、私人物品和公共物品

私人物品是指所有权属于个人的物品,是具备竞争性和排他性,能够通过市场机制达到资源优化配置的产品。一个人使用或消费私人物品意味着他人不能同时使用或消费该物品,即排他性。

公共物品是指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不能依靠市场机制实现有效配置的产品。公共物品在消费上或使用是不排他的。

2、公共选择

公共选择有两个基本特点:

(1)建立在对消费者偏好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的;

(2)关于提供公共物品的决策是集中做出的。

公共选择的原则:

与私人消费相比较,公共物品在表现消费者个人、集体偏好的程序方面存在着一系列的障碍,这有可能使得公共选择的结果与个人需求存在偏差。这种公共选择希望表现个人偏好又不可避免地与个人偏好背离,被称为公共选择的困难。为克服这种困难,必须确定合理的选择机制和正确的选择原则。

“多数票”机制是西方国家使用最为广泛的公共投票进行选择的原则。

影响选民对公共物品支出的态度的因素:个人偏好、个人收入水平和私人物品的拥有量以及税收制度。

公共物品的选择除多数票原则外还有其他多种选择原则,决定选择哪一种原则的标准是交易成本。

最后修改: 2020年04月24日 Friday 1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