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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三部门国民收入决定

1、三部门国民收入的均衡条件

除考虑厂商和家庭之外,再加上政府部门,就是要考虑政府购买支出G和税收T因素。三部门的国民收入构成如下:

公式

Y=C+I+G

Y=C+S+T

C+I+G=C+S+T则:I+G=S+T

如果投资和政府购买支出之和大于储蓄和税收之和,则价格提高,国民收入增加;如果投资和政府购买支出之和小于储蓄和税收之和,则价格下降,国民收入减少。只有当投资和政府购买支出之和等于储蓄与税收之和时,才能达到均衡的国民收入。

2、公式法决定国民收入

三部门决定均衡收入的公式,可从下述一组方程中求得:

Y=C+I+G(总需求方程)

C=C0+bYd (消费函数)

Yd =Y-T(居民可支配收入方程)

T=tY(税收方程)

上述四个公式中,Yd 为居民可支配收入;T为税收;t为边际税收倾向,即税收占国民收入的百分比。

解上述方程组得出:令:

Y=h2 (C0 +I+G)

可得出三部门国民收入决定具有以下的一般规律性:

边际消费倾向提高→国民收入增加,即b↑→Y↑。

边际税收倾向降低→国民收入增加,即t↓→Y↑。

初始消费增加→国民收入增加,即C0↑→Y↑。

投资增加→国民收入增加,即I↑→Y↑。

政府支出增加→国民收入增加,即G↑→Y↑。

最后修改: 2020年08月17日 Monday 1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