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例分析:
如果一国生产一种产品的机会成本比另一国低,该国在这种产品的生产上就有比较优势。长期以来,我们一直把“劳动力成本优势”视为对外贸易中的“比较优势”,并相应地大力发展起了诸如纺织企业等众多以出口为导向的劳动密集型企业。但是随着高新技术产品日益成为世界贸易的主要品种,再加之国际市场上劳动密集型产品严重供过于求,我国的劳动密集型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正日渐下降,它们赖以生存的低成本“比较优势”越来越不成其为“优势”。更何况,如今在国际市场上,即便是劳动密集型产品,其市场竞争优势也不再像过去那样仅仅简单地局限于“成本价格”,而是涵括了价格、质地、工艺、原料、科技嫁接等多方面的综合竞争因素。
“比较优势不等于竞争优势”,由此看,跳出过度依赖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结构的惯性思维,已势在必行。这种战略调整,不但有助于我们避免陷入“比较优势陷阱”———过于强调劳动力成本优势,忽略出口结构中的非价格因素,同时也将使更多的企业因此而减少不必要的贸易摩擦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