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设立是指公司设立人为使公司获得独立法人资格,依照法律规定使公司在法律上获得认可的过程。
公司成立是指公司具备了相应的法律条件并履行了设立程序后,经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发放营业执照,从而获得法人资格的一种状态或事实。
主要区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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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时间不同 |
公司设立行为贯穿于公司获得法人资格的全过程,而公司成立是公司取得营业执照的最终结果或状态,即公司设立是一个过程或者一个时间段,而公司成立是一个结果或者一个时间点。可以说,公司设立是公司法人的孕育过程,而公司成立是公司法人的诞生结果,公司设立是公司成立的前提,公司成立是公司设立的结果。 |
性质不同 |
公司设立是公司成立前一系列法律行为的总称,公司成立则是公司设立中所涉及的诸多行为的结果,是公司设立人与登记机关之间交涉完毕后的一种状态。换言之,公司成立并非一种行为,而是公司已获得法人资格的事实,是公司合法身份存在的一种表现形式。 |
法律效力不同 |
公司设立并不会自动导致公司成立,即使公司设立的所有行为都已完成并具备成立条件,只要公司没有到登记机关进行核准登记,公司就未成立。只有在公司成立之后,公司才获得法人资格以及公司名称等的排他使用权,而公司设立行为并不享有上述的人格和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