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重整 | 公司解散 | 公司破产 | 公司清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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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 |
当公司面临财务危机或破产危险,但仍有转机和重建价值时,根据法定程序对公司进行重新整顿,使其得以维持和复兴的一种法律行为。 |
已成立的公司因出现法律或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而停止业务活动,并进入清算程序的法律行为。 |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依其自身或者债权人的申请,法院依法宣告其破产,并对其财产进行清算的一种法律制度。 |
公司解散或进入破产程序后,按照法定程序,对公司的财产和债权债务关系进行清理与分配,终结现存的财产和其他法律关系,从而使公司的法人资格消灭的法律行为。 |
程序 |
1.重整程序的开始 (1)重整申请的提出 (2)重整申请的受理 2.重整程序的进行 (1)重整计划草案的制作 (2)重整计划的批准 (3)重整计划的执行 3.重整程序的结束 (1)重整完成 (2)重整终止 |
1.宣布解散 2.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3.申请注销登记 4.公告公司终止事宜 |
1.破产宣告 2.破产财产处置 3.破产程序的终结 |
1.成立清算组 2.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3.清偿债务,分配剩余财产 4.清算终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