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份有限公司也称股份公司,是指由一定人数的股东发起设立,全部资本划分成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额为限承担责任的公司。 |
||
特点 | 优点 | 缺点 |
---|---|---|
(1)股份有限公司是最典型的法人组织。现代意义上的完整的公司概念和法律概念都是源于股份有限公司,而且股份有限公司所具有的完备的组织机构、完全独立的财产和责任,都充分体现了法人组织的法律特征。 (2)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本划分成等额股份。这种资本的股份化不仅便于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社会资金,而且便于股东表决权的行使和股利的分配。 (3)股东人数须达到法定数目。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为2人以上200人以下,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4)所有权与经营权彻底分离。股东一般不参与公司的实际经营业务,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由董事会和经理层负责。 |
(1)有利于吸纳社会资金。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这为社会公众提供了简便、灵活的投资渠道,有利于公司吸纳社会资金,不断扩张自身规模。 (2)有利于资本流动。股东不得随意抽回投入的资金,但公司股票可以自由转让,为资本的充分流动提供了可能。 (3)有利于分散投资者的风险。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而且单个股东所拥有的股份只占公司资本的小部分,因此,股份有限公司虽然经营风险大,但每个投资者只承担很小的风险。 (4)有利于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彻底分离,使得公司高管是经验丰富且受过专门训练的专业人士,而资本的社会化和公众化使公司必须向社会公开财务状况,以促进社会对公司的监督,这些都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 |
(1)公司信用程度较低。股份有限公司是典型的资合公司,其信用基础源于公司资本的多寡,而非股东的个人信用,加之股东对公司债务只负有限责任,导致公司的信用程度较低。 (2)公司组建和管理的成本较高。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程序复杂,设立条件严苛,设立责任较重,其内部组织和社会关系较为复杂,这需要付出额外的代价,导致公司组建和管理的成本较高。 (3)容易造成投机。大多数股东购买股票主要是为了获得资本利得,而并非真正关心公司的长远发展。由于股票可以自由买卖,股票价格会随着公司的经营情况、社会政治经济以及国际经济动态而出现不同程度的波动,由此会助长某些投资者的投机心理,给公司的长远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4)不利于保守公司的商业机密。股份有限公司的表决权原则,决定了大股东很容易操纵公司,使小股东的利益受到损害。由此,监管部门要求公司必须向全体股东、政府有关部门、潜在的投资者、债权人及其他社会公众公开披露其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这不利于公司相关商业秘密的保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