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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5: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基本条件是: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符合公司章程;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有公司名称、住所和组织机构等。

1.发起人

发起人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必要条件之一。发起人是进行公司设立活动的人。发起人的发起行为包括提出设立公司的申请、认购公司股份、对公司设立承担法定责任等。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要符合法定人数,《公司法》明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为2人以上200人以下,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发起人认购或募集的股本

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发起人应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在缴足之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若以非货币财产出资,发起人还应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如果发起人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其应按照发起人协议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是记载有关公司组织和活动等基本规则的法律文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制定,因公司设立方式的不同而不同。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由全体发起人共同制定;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由发起人制定,而后需要经公司创立大会通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有:公司名称和住所;公司经营范围;公司设立方式;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公司法定代表人;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公司利润分配办法;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

4.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称、住所及组织机构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必须要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司的名称、住所及组织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称要预先申请核准。公司从事经营管理活动,需要有相应的办事机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要有住所。公司应当根据《公司法》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应依法行使其职权。

最后修改: 2019年12月17日 Tuesday 1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