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艺术的书法创作,首先,它应该是书写与观念引导的行为,没有思想的要求与支撑,创作活动就显得既无来由又无内容;其次,它应该按一定的创作规范来进行创作。创作规范的建立,将有利于书法创作的发展;再次,它的结果(作品)必须是可以检验(评价)的,因为有了思想(内容)要求,有了创作规范,作品的检验也就有了依据。

当代书坛对于书法创作的认识、理解和实践,存在着严重的问题。 一是对于书法创作义理的泛化理解,二是对于书法创作行为的模糊实践。在许多书法工作者的眼里,临摹就是创作,集字、集联,模仿当代书法家的作品就是创作,能参加书法展览的作品就是创作。他们并没有从创作思想、创作规范、创作结果等方面认真思考和研究书法创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