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必须要创新,要有创造性。所谓“创新”,即抛开旧的,创造新的,指作品要有创造性,要有新意。所谓“创造”,即想出新方法,建立新理论,做出新成绩或东西。
创新是书法艺术的最高境界,是书法学习和研究的最终归宿,只有创新,才有发展。在创新问题上,我们要有正确的认识。
第一,不要把创新理解得过于狭隘。有人说说只要与古人完全不同,或完全抛开传统就是新。其实,创新是建立在对过去优秀传统的研习和继承之上的,有时可能是对传统的改造、改良或加工,也有可能是对传统的反叛。书法史上,王羲之对钟繇的楷书进行改造,形成了自己的风格特点,就是创新。钟繇的楷书,左波右磔,仍存隶意,在当时影响很大,学钟繇书法的人很多,王羲之也不例外,他在启蒙老师卫夫人的指导下,精研钟书。但后来王羲之的楷书中又融进了蔡邕、邯郸淳、曹喜、张昶等人的笔意。他学钟繇的楷书注重学其创造精神,又融合诸家、诸体之长,改革并彻底完善了楷书。楷书到了王羲之才真正脱胎换骨,清新入体,使“文字的楷书”变为“书法的楷书”。
第二,并不是所有“新”的都是好的。“新”有新颖、新奇、新鲜、新美、新特之分。我们认为书法艺术的创新,必须符合3个方面的要求:其一,是否具有当时书法史发展的特征和共性;其二,是否具有突出的个人风格和特点;其三,是否对后世书法发展产生较大的影响。当代书坛上有一些很不好的现象,即将所谓“民间书法”吹得太过、抬得过高。只要是新出土的民间书手的残碑断碣,就去临摹学习,并拿去参加展览,结果还获了奖。这下更不得了,以为自己得到了真经,获得了法宝。 殊不知自己已经开始走上了弯路。我们知道,书法艺术是中国古代精品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遗留下来的历代名家的经典作品,是经过了几百年,甚至几千年的大浪淘沙,才流传下来,并传之久远。我们学习和研究书法要求取法乎上,要以传统的经典书法作品为基础、为蓝本,因为这是中国书法的根本、是书法艺术的正宗。民间书手的残碑断碣和墨迹,虽然也是历史上流传下来的书法遗迹,但只能作为学习的参考,并不能作为经典来学习和研究,更不能作为样板来临摹和作为创作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