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品评有没有标准?什么是书法品评的标准?这是书法界长期以来争论较大的问题。书法作为一种艺术形式,经过长期的实践检验和文化积累,应该说有一定的品评标准。我们面对一件古代或现当代书法家的作品,应该有评判标准。什么样的作品高雅?什么样的作品精彩?什么样的作品让我们赞叹?什么样的作品使我们振奋?应该有主观和客观标准。古今书法作品应该都有雅俗之分、高下之分、美丑之分。这一切都要从作品本身展现的基本信息来评判,来衡量。一般情况下,人们都从书法的基本要素,如用笔、用墨、结字和章法等出发,来具体分析和评判。这样做是没有问题的,如果连这些最基本的条件都不符合,那还是书法作品吗?问题是,如果都符合这些基本要求的作品,都是好的书法作品吗?回答是否定的,因为好的书法作品还应该有更高的要求,比如,符合传统(即有本源)、风格突出、个 性鲜明、和谐优美等。

风格是品评书法作品的关键。因为,我们在评判书法作品时,面对的是历代书法家风格多样的作品,如不同书体、不同形式、不同地域,包括不同的用笔、不同的墨色、不同的结字和不同的章法等,就会产生不同风格的书法作品。面对这些作品,我们很难说孰高孰低,谁强谁弱。只能从各自的风格特性的角度进行总结。

我个人认为,品评书法作品以风格来评判比较科学,因为书法史上不同时期、不同地域,擅长不同书体的书法家,经过长期的艺术实践,形成了自己的个人风格和特点,以此来品评比较科学且合理。我们既尊崇王羲之的遒劲秀逸,也喜欢颜真卿的圆转朴拙;既看重李北海的险侧朴厚,亦欣赏米芾的沉着痛快;既崇尚赵孟的圆润秀劲,更佩服王铎的沉雄劲健。因为他们都是不同时期、不同风格的行书大家,他们都不同程度地对书法史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