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创作必须以临摹为基础,临摹是书法学习和创作最重要,也是唯一的方法。 在这个问题上,并无什么终南捷径可走,只有老老实实、矢志不渝地临摹和学习古代书法家流传下来的经典作品,才能有所收获,有所进步,否则将一事无成。如明代解縉《春雨杂述》所云:“学书之法,非口传心授,不得其精。大要须临古人墨迹,布置间架,捏破管、书破纸,方有工夫。”因为书法是一种技术性很强的艺术形式,必须掌握一定的方法,只有经过长期的临摹训练,才能进入书法创作的领域。所以,有了毛笔,写的也是汉字,不见的就是书法。作为艺术作品的书法必须有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技术的训练,所谓“求工于一笔之内”,要求笔法、结字、章法等都要符合传统的法则和规律。这一点必须经过艰苦的临摹练习才能获得。所以说,书法创作要以临摹为基础;第二个层次是艺术的体会和感悟,即所谓“寄情于点画之间”,追求书法的抒情性,运用书法作品表情达意,甚至表现书家本身的潜意识。这两个层次,第一层是基础,第二层是提高、升华,两层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

当谈论书法创作的原则和要求时,其中的第5至第8条都具有深远的意义,影响着书法作品的品质、风格和内涵。让我们逐一展开探讨这四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