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认为书法家重视书法作品的内容还不够,还要 在长期的创作实践中,认真处理好书法作品文学内容和 艺术形式的关系,处理好书法作品文学内容与书法风格 的关系,使之和谐、统一,也就是说,什么样风格的文 学作品,就应该用相应风格的书法艺术形式去合理、恰当地表现,使其和谐、自然、美观。 “文字内容与艺术 创作有着密切的关系,内容是创作的先导。对于书家来说,先是写什么,然后才是怎么写。文字内容不但为素材起着纽带联系作用,而且还起着情感调节作用。书家对文字内容的深刻理解与其心灵产生的共鸣,总是反映到作品的情调和境界之中。书写时感情会随着内容而波动起伏,不同的内容产生不同的效果。应该说明的是,这一命题本身是有很大难度的,但古代许多著名的书法家的经典作品在这一方面给我们做出了榜样,值得我们学习借鉴。
古代文学作品的内容和风格是多种多样、千变万化的,就唐诗来说,有王维、孟浩然、储光曦、韦应物等人的山水、田园诗,有岑参、高适、王之涣等人的边塞 诗,有李太白的浪漫主义诗,有杜甫的现实主义诗等等。就宋词来讲,有苏轼、辛弃疾等的豪放派词,又 有李清照、秦观等婉约派的词,既有“大江东去”,又有“凄凄、惨惨、戚戚”;既有“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惊喜,又有“为伊消得人憔悴”、 “衣带渐宽终不悔”的执著。所以,书法作品写什么,怎么写是一个非常复杂而颇费脑筋的问题。在长期的书法创作实践中,我们体会最深的是,作为一个书法家我不怕给别人写字,就怕写不好。这主要还是内容选择和风格协调的问题。
文学内容、书体选择和风格适应等问题,是一个颇费脑筋的问题,好像是给书法家提出了一个难题。要求书法家必须擅长篆、隶、楷、行、草多种书体,不但如此,还要求书法家要适应和表现各种不同的书法风格, 如豪迈、雄奇、朴拙、苍浑、清秀、典雅、潇洒、质 朴、圆润、灵动、秀劲等等。因为书法作品的文学内容是多风格、多元化的,因此要求书法作品的风格也应该是多风格、多元化的。从表面看,提出这样的问题似乎不切合实际,但从艺术发展的规律来看,这是很重要的命题。书法家必须用自己终生的努力来实现和跨越这个 目标。在书法创作和构思时,我们必须要认真思考,尽量使书法风格适应文学内容。
书法作品的书体和风格具有明显的差异,有些书体和风格适合于表现庄严肃穆的庙堂文化,比如历代流传下来的篆书、 隶书和楷书碑刻及青铜器铭文等。我们在学习和研究历代书法作品后,会发现一个非常特殊的情况,就是同一个时期、同一种书体的作品,由于内容不同、用途有别,就产生了风格上的差异,比如秦代的《泰山刻石》、《峄山刻石》、《琅邪台刻石》等为秦始皇歌功颂德的诸刻石与实用性比较强的《秦诏版》就有明显的风格差异,都是被统一改革后的小篆,但由于内容不同、用途不同,风格便不同。为秦始皇歌功颂德的诸石刻,从文学内容上分析,多为《诗经》式的传统四言形式,文辞整体,韵律优美。从书法特征上分析,用笔规范,线条均匀,粗细合度;结构端正,平直端稳;章法整肃,疏密和谐, 一派端正、庄严、肃穆的气象。